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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批准修订REACH法规以限制全氟己酸(PFHxA)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

日期:2024-09-25 12:52:12 来源:莱瑞测 浏览:

2024年9月20日,欧盟委员会批准和发布了法规(EU) 2024/2462,修订欧盟REACH法规(EC) No 1907/2006附录XVII,增加有关全氟己酸(PFHxA)、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的新限制项,第79项。

修订法规将于2024年10月10日生效。修订法规对不同的产品的执行日期,给予了从18个月至5年的过渡期。详情如下:

限制

修订法规限制全氟己酸(PFHxA)、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在以下产品中的使用,并限制这些产品投放欧盟市场,当其中的物质浓度等于或高于限值:

产品均值材料中的限值执行日期
  1. 供一般公众的服装和相关配件中的纺织品、皮革、毛皮和兽皮;
  2. 供一般公众的鞋类;
  3.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(FCM)法规(EC) No 1935/2004范围内的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;
  4. 供一般公众的混合物;
  5. 欧盟化妆品法规(EC) No 1223/2009第2条第1款第a点所定义的化妆品
  1. PFHxA及其任何盐的浓度之和:25 ppb (0.025 mg/kg),和
  2. 所有PFHxA相关化合物的浓度之和:1000 ppb (1 mg/kg)
2026年10月10日
(24个月)
供一般公众的纺织品、皮革、毛皮和兽皮(除上述服装和相关配件外)2027年10月10日
(36个月)
  1. 某些用于训练或用于测试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;
  2. 某些用于公共消防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
2026年4月10日
(18个月)
用于民用航空的消防泡沫及其浓缩液2029年10月10日
(5年)

豁免

  • 含有直接连接至一个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F13-的物质;
  • 2026年10月10日前已投放市场的物品和混合物(对于执行日期为2027年10月11日的产品,则为2027年10月10日);
  • 欧盟PPE法规(EU) 2016/425附录I第(a)、(c)至(f)、(h)和(l)点风险第III类范围内,意图保护使用者免受风险侵害的个人防护装备;
  •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(EU) 2017/745范围内的器械;
  •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(EU) 2017/746范围内的器械;或
  • 用作建筑纺织品的纺织品。

定义

“全氟己酸(PFHxA)、其盐类和PFHxA相关物质”指:

  1. 含有一个直链或支链全氟戊基C5F11-直接连接至另一个碳原子上,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的;或
  2. 含有一个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C6F13-。

不包括以下物质:

  1. C6F14
  2. C6F13-C(=O)OH, C6F13-C(=O)O-X′或C6F13-CF2-X′(当X′ = 任何基团,包括盐类);
  3. 含有一个全氟烷基C6F13-直接连接至非末端碳原子上的一个氧原子的物质。
  4. “PFHxA相关物质”指根据其分子结构,被认为有可能会降解或转化为全氟己酸(PFHxA)的物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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